一、产品标准体系的组成方面
LED是一种新兴的照明电器产品。LED产品包括其本身,配套的控制装置和以它为光源的灯具产品,涉及到这些产品的标准条款主要由以下几方面组成。
1.产品在使用中关系到人们生命财产安全方面的条款
作为电器产品,在使用时的安全要求是国际上公认的最重要部分,在这方面,我国产品标准几乎都等同采用IEC标准,即使是我国自己制订的安全标准,也基本参考了IEC标准和/或ANSI等标准,并且均作为强制性标准加以颁布并实施。例如GB19510/IEC61347灯的控制装置系列和GB7000/IEC60598灯具系列标准以及光源安全标准中的绝大多数条款均属于这一类。
2.LED控制装置和灯具自身的性能要求
消费者购买产品实际是购买产品的使用功能,而产品的使用功能是靠这方面的性能条款的考核来实现的。作为照明用LED产品以及相应的配套产品也不例外,最新制订的(报批稿)《普通照明用LED模块性能要求》、《普通照明用自镇流LED灯性能要求》和《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性能要求》标准中,光效、颜色特征、光衰、寿命和能效等指标以及灯具的分布光度和效率指标体现了这方面的要求。
3.LED控制装置和灯具相互配合的要求
这一部分标准按产品可分为:
(1)光源对控制装置的设计要求
灯的控制装置是为光源服务的。应该说,灯的控制装置安全指标是最重要的,但其考核要求大部分与其它电器类同,因此比较容易理解。而作为与光源配合方面的要求相对来讲其内在机理比较深奥,光源的正常工作状态主要是靠控制装置提供的,控制装置与光源的配合性能好坏直接关系到光源的发光效率、发光稳定性和使用寿命,并且影响到系统的综合能效。
(2)光源对灯具的设计要求
光源在装入灯具后,其工作时的工况取决于灯具的设计结构。如果灯具的设计结构不合理,同样会严重影响光源的正常工作和使用寿命。例如,使用LED的道路灯具,既要求灯具有良好的密封,以保证防尘、防水功能,又要求具有良好的散热功能,以保证LED可以在诸多不利条件下,其结温仍然处于合理的水平。
4.电源对照明电器工作时的考核条款
作为用电器,必须遵守电源对它的考核要求,这样才能保证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并且能保持较高的供电效率。这方面的考核条款有GB17625.1/IEC61000-3-2线路功率因数、电源电流谐波和GB17625.2/IEC61000-3-3的电压跌落和闪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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